“原以为补写了借条、退了钱,最多只能算是普通的违纪行为,没想到却是违反了政治纪律,有今天这样的后果,是我罪有应得……”在接到处分决定的那一刻,岱山县衢山镇村镇建设开发公司聘用人员刘善根才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多么严重,但悔之晚矣。
2019年4月,有群众匿名举报衢山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私自出售、赠送镇政府堆放在石料厂的石料,多达数千吨。
岱山县纪委监委在初步核实掌握相关证据后,对刘善根以及衢山镇中心渔港石料场现场管理人员蒋小满(另案处理)采取了留置措施。
事实上,作为管理中心渔港石料厂主要负责人和现场管理者,刘善根和蒋小满手里握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石料厂的石料,除了部分由镇领导分配用于工程建设外,还有一部分被他们用作权钱交易的“筹码”,随意赠送给跟他们关系较好的建筑公司老板。2018年以来,两人共违规处置石料5400余吨,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
而在这些得到好处的建筑公司老板中,张某某是最大的受益者。为表示感谢,张某某一次性送给刘善根、蒋小满人民币40000元,两人平分。
听到有人举报的消息,刘善根、蒋小满开始慌了,两人找来张某某,订立攻守同盟。“兄弟,你得帮我个忙。镇纪委好像在查石料场的事,你通过银行走账的这笔钱,就当我们向你借的,我们打借条给你当作证明。”4月份的一天,刘善根和蒋小满急忙找到张某某寻求“帮助”。
“这个没事吗?”碍于情面,张某某有些迟疑。“没事,让小满写一张40000元的借条,落款时间就按银行转账时间来写。”刘善根按照自己设计好的思路向张某某面授机宜并再三交代:“镇纪委找你了解情况的时候,你就一口咬定是小满资金上周转困难,问你借的,跟我无关,其他就不用说了。”
安排好这一-切后,刘善根还是觉得心里不安,过了几天,又找到蒋小满将40000元退还给了张某某。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在留置期间,刘善根如实交代了对抗组织调查的行为。
“刚开始,我以为凭着自己的小聪明可以蒙混过关,却没想到还是没能瞒过你们,真是自欺欺人啊。”刘善根在与审查人员对话时悔不当初。
经查,除了对抗组织审查、滥用职权外,刘善根还存在涉嫌贪污和受贿问题,蒋小满存在涉嫌受贿问题,2019年8月,刘善根和蒋小满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通讯员 岱纪轩 编辑: 郑元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