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调整了市本级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以提高舟山市孤困儿童生活水平和福利事业发展水平。
根据新出台的2020年度舟山市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福利机构养育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120元,每人每月比上年提高147元;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96元,每人每月比上年提高118元。经测算,2020年孤儿基本生活费预计发放335808元,比2019年相比增加23304元。
此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9~2120元。其中,福利机构养育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120元,亲属或个人寄养的为每人每月1696元;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病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187元和每人每月1018元;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一般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848元和每人每月339元;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339元。
本次标准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2020年前几个月将给予补发。全市各县(区)也将根据2019年度本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孤儿及困境儿童养育实际情况,确定新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来源: 舟山日报 作者: 编辑: 郑元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