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对40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和24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进行命名。舟山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之一。
近年来,舟山市充分依托群岛新区和浙江自贸试验区政策体制优势,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通过法治引领审批制度改革、再造全过程审批流程、提供集成化审批服务,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企业投资项目办理时间由200多个工作日减少至40个工作日。市依法治市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制度改革中,舟山市对改革中涉及突破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等问题,按照程序上报住建部备案,并经相关国家机关决定暂停实施,依法清除改革障碍,从而探索取消了无法律依据审批事项4项、下放审批事项40项、调整审批时序25项;在流程再造中,舟山市率先建成全国首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变“企业奔波”为“数据跑腿”,所有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布并相应纳入4个阶段办理,实现全部项目、全部事项、全部区域“三个全覆盖”;在集成服务中,舟山市将46个审批事项整合9个办理环节,建立“一个窗口”集成服务、“一张蓝图”项目生成、“一网通办”跨域审批、“一套材料”多项申报、“一套机制”规范运行的“五个一”管理体系。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材料由286项精减至58项,办理施工图联审1600余个项目,为企业节约成本3000余万元,施工图网上联审实现率达100%,图审平均用时仅4个工作日,竣工验收时间缩减80%以上,创新实现审批进度“站点化”、申报材料“菜单化”、审批监管“掌上化”、证书打印“自主化”的审批模式。
去年3月28日,舟山市在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曾作为唯一地级市代表作经验交流。
来源: 舟山日报 作者: 编辑: 滕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