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舟山市贸促会与宁波市贸促会签署了《甬舟贸促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这意味着,今后舟山市可以“嫁接”更多宁波优质资源,助力舟山产业腾飞。
根据协议,甬舟两地将共同建立国际商务合作平台,尤其是依托宁波“17+1”经贸合作示范区优势,共享共建中国(宁波)—中东欧国际商务合作大会和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宁波联络办公室等平台,促进两地与中东欧国家的经贸交流;依托开放和港口优势,共同搭建利用外资平台,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商协会经贸会议、培训等活动,拓展“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辐射范围。
优质的营商环境是企业成长的沃土。甬舟两地将共同探索服务商事法律新模式、新载体,助推甬舟区域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共享对方与司法、仲裁、调解、高校、律所等机构以及企业建立的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推动甬舟一体化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共同打造甬舟两地“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推进落实甬舟贸促系统商事认证公共服务事项“八统一”。
国际国内展会是企业“请进来”“走出去”的跳板。双方将积极引领两地新兴产业赴国(境)外参展,共同探索参与线上展会新模式,培育做大“浙江进口商品展览会”“中国(宁波)国际新材料科技与产业博览会”“中国普陀佛事文化旅游用品博览会”等展会,探索共同举办宁波国际家电展、宁波国际汽配展。
另外,甬舟两地还将共同创新国际商会服务模式,实现甬舟两地企业贸促服务享受同等待遇;围绕“国家海洋经济核心示范区”“自贸试验区及联动创新区”等国家战略,共同开展课题研究,共享研究成果;推动信息互通互享,实现贸易投资、经贸活动、经贸预警、会展培训等信息“一点发布、多点接收”;加强国际经贸专业技能培训合作,共同为甬舟两地企业培养国际经贸投资促进专门人才。
“甬舟贸促一体化发展,一方面能促进资本、劳动和技术要素在区域内的有效流动,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另一方面有助于深化产业分工,实现区域优势互补。”市贸促会党组书记、会长宋晓滨表示,作为甬舟两地经贸合作的“桥梁”,市贸促会将竭力为两地间的合作交流搭建更多平台、提供更优服务。
来源: 舟山日报 作者: 编辑: 滕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