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相关科室严格对照‘五不能’‘六不宜’要求并结合日常监督等了解掌握的情况对该批次村(社区)组织换届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近期,普陀区纪委区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联审钉钉群中此类的提醒短信颇多。
为进一步做好普陀区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确保村干部队伍政治合格、素质过硬,普陀区纪委区监委坚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普陀区村(社区)干部联审机制的工作方案》,推动完善村(居)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今年以来,已先后开展村(社区)组织换届候选人资格审查17批次,涉及村干部、村后备干部1731人次。
“信访反映一村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下步拟立案。”根据审核名单,委机关各相关科室根据本科室掌握的情况迅速给出反馈意见。随后,普陀区纪委区监委分管领导牵头召开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集体会商会议,经过深入研判,认为该村干部违纪问题基本属实,决定提出“不能作为本次换届选举候选人(自荐人)”的回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一个关键环节。今年以来,针对村(社)组织换届候选人资格审查过程中遇到的人员多、时间紧、身份信息不完整导致比对困难等问题,普陀区纪委区监委一方面强化集体会商会议机制的运用,快速准确给出研究决定;另一方面积极与组织部门对接,提出加强事前沟通预留充足审查时间等相关意见建议,以确保所出具的回复意见全面、客观、准确。
“关于沈家门街道村干部、后备干部的资格审查,请区委巡察办继续做好与巡察组组长的对接工作,进一步确认是否有我们未掌握的情况。”为能准确掌握村干部、后备干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普陀区纪委区监委不断强化巡察成果的运用,利用巡察组组长手头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来进一步加强对个别村干部的分析研判,防止出现“漏网之鱼”。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优化工作程序,细化‘四个前置审核,两个审批制度’,通过深化大批量征求意见提前沟通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前瞻性、实效性,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普陀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通讯员 周普纪 编辑: 滕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