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至16日,经舟山市委批准,市委巡察组集中进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市公安局党委、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党组、新区管委会驻北京联络处党组、新区管委会驻上海联络处、新区管委会驻杭州联络处党组等6个市(新区)属单位,并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通报巡察任务安排并提出工作要求。
本次巡察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握好紧盯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个紧盯”监督标准和路径,对照巡察监督“三个聚焦”政治要求,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为高质量推进清廉新区建设,高水平实现“四个舟山”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将通过听取汇报、列席会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察看、民主测评、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情况。市委巡察组还设立了专门的举报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
现公布举报方式如下: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举报电话:0580-2285275,举报邮箱:zsswxcz1@163.com;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举报电话:0580-2072382,举报邮箱:zsswxcz2@163.com;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党组,举报电话:0580-8612293,举报邮箱:zsswxcz4@163.com;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新区管委会驻北京联络处党组、新区管委会驻上海联络处、新区管委会驻杭州联络处党组,举报电话:010-57538978(新区管委会驻北京联络处党组),021-36338829(新区管委会驻上海联络处),0571-86785279(新区管委会驻杭州联络处党组,自12月1日起启用),举报邮箱:zsswxcz5@163.com。
来源: 舟山日报 作者: 编辑: 滕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