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金塘法庭的执行法官揣着钱匆匆赶往金塘大丰,他要去赴一场已延续25年的执行之约。
家住金塘大丰的张阿婆是社区重点关爱老人之一,受镇政府关照居家养老。自从丈夫过世,她就一个人住在这里,一日三餐均有村里照应。张阿婆和丈夫年轻时以务农为生,年老后则依靠子女赡养。1994年,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小儿子与张阿婆起了矛盾,从此不再赡养父母。两位老人万般无奈,将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拖欠的赡养费并承担今后的赡养义务。
1995年11月,金塘法庭作出判决,子女每人每年需支付二老赡养费72元及稻谷150公斤,小儿子则要另外支付1994年拖欠的赡养费和稻谷。判决生效后,小儿子仍然不肯履行赡养义务,二老遂向法庭申请执行。
当时,经金塘法庭的执行法官几番沟通劝说,张阿婆的小儿子主动向法庭支付了拖欠的赡养费。法定的义务是履行了,情感上的裂痕却没那么容易消弭。25年过去了,张阿婆的小儿子还是每年向当时那位执行法官支付赡养费,再由他转交给老人。
然而,判决书中的赡养费已由原先的72元和稻谷150公斤变成现在的500元,当时的执行法官已成为定海区人民法院岑港法庭庭长,而每年他都会将这笔赡养费交给金塘法庭现任的执行法官,并叮嘱对方一定要及时交到老人手中。
如今,为张阿婆送来的赡养费的是金塘法庭第8位执行法官,老人已无法认出执行法官,也分不清这500元的具体原由,却依然紧紧握住了执行法官的手表示感谢。
据悉,考虑到张阿婆的实际状况,目前定海法庭正尝试与其小儿子沟通,努力修复缺损已久的亲情。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通讯员 丁建 倪媛媛 编辑: 滕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