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纪委近日下发文件,决定于5月份在全市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要求做深做实“十项”动作,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净化政治生态,扎实推进清廉新区建设,为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提供思想和纪律保障。
据介绍,“十项”动作分别为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警示教育片展播活动、组织廉政教育培训和参观活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深化“以案三说”宣教活动、开展心得体会撰写和征集活动、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廉政知识“网上考学”活动、探索建立警示教育配合协作机制和深化清廉文化创建活动。
根据要求,市委将专门召开一次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市纪委已剖析一批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并将和省纪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一起下发至各地各单位。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积极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到警示教育基地及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和纪律教育。要积极推进乡镇(街道)“一把手”讲廉政微党课活动,围绕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领域的重大风险,开展一次排查工作,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围绕如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履行好工作职责,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等角度,撰写心得体会。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展播、参观情况,认真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要结合清廉新区建设,积极推进清廉示范点培育等工作。
市纪委将会同多部门,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
活动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警示教育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抓深抓实,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推动警示教育向基层延伸。各地各单位既要高标准完成“警示教育月”的“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自选动作”,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确保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在全市上下营造清风正气、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来源: 舟山日报 作者: 编辑: 郑元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