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舟山新区网5月3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高珺岚)“现在召开全乡副科级领导干部大会,对前段时间反映的乡党委书记李仲仪的相关信访问题调查结果进行澄清说明……”近期,岱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章海兵赶赴秀山乡,召集全乡科级领导干部,通报该信访举报问题的详细调查情况和事实结论。收到县纪委监委的这份特殊“礼物”,李仲仪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此次不实举报澄清了结反馈会,主要针对前阶段李仲仪违规招投标事项的信访举报问题。岱山县纪委监委经调查核实发现,由于县审计局在对上任乡党委书记离任审计中发现相关房产存在未公开招租、部分租金未收回的问题,现任乡党委书记决定租期结束后对该房产公开招拍租,流程规范,未发现暗箱操作,反映的问题被查否。
这是岱山县纪检监察机关以纪律护航,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岱山县于日前出台了《岱山县失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澄清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对纪检监察对象受到错告、误告、诬告或不实举报,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规定程序作出认定结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同时完善澄清审批、澄清正名、澄清反馈、签字背书等配套制度,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我们通过对失实问题的澄清,为干部壮胆,使干部消除思想包袱。”章海兵表示,在澄清工作中,对失实举报的情形、性质、后果,谨慎区分处置举报行为,对不能定性为诬告,但属于错告误告,且造成影响较轻的,对举报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扭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追究。
2018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妥善处理失实信访举报69件,为5名干部澄清正名。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通讯员 高珺岚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