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舟山市纪检监察机关从完善工作体系、加强工作统筹、优化工作机制、下沉工作压力“四点发力”,全力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已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23人,其中对10名公职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对6人采取留置措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舟山市高度重视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紧密结合起来。市纪委书记担任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深入基层调研督导,并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纪委监委主动承担市扫黑办执纪执法专项工作组有关职责,会同市委政法委、公安等部门开展工作。今年初,舟山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六项制度进一步加大惩腐打伞工作力度的通知》,建立健全介入核查交办、提级管辖指定管辖、领导联点包案、查否报告签字背书、“一案三查”问责和介入核查周报等六项制度,主动作为,确保查深挖透。近日,舟山市纪委监委又下发了《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聚焦线索核查、聚焦一体办案等“六个聚焦”攻坚举措,有力保障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近期,舟山市纪委召开全市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攻坚行动推进会,对这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在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体系的基础上,我们注重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工作统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近3年来受理的群众举报、侦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委政法委制定涉黑涉恶案件和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机制,认真落实介入核查办法,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共同会商、逐案过筛、扩线深挖,进一步密切了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
去年以来,舟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的18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介入核实,快速突破4名政法机关公职人员涉嫌受贿、包庇黑社会组织案件,有效增强了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原标题《舟山:23人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被查》)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 编辑: 夏艺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