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记者从舟山市信用办了解到,为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树立企业诚信典型、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深化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推经济转型发展,我市将开展2019年度诚信经营示范店评选工作。
据了解,此次评选范围为定海、普陀和新城诚信示范街范围内的经营户。“诚信经营示范店”的建设标准为规范经营且工商登记注册1年以上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且能代表示范街区形象;根据《舟山市“诚信示范店”评价标准(试行)》,得分不低于95分;浙江省五类主体信用评价结果良好以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与此同时,商户及负责人不能存在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未换领加载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其他与“诚信示范店”称号严重不符的情形等相关不良行为。
据悉,此次开展诚信示范店评选活动是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的有效载体,是“四个舟山”建设的重要抓手。要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诚信经营”为主题,带动各商户深入开展信用创建活动,努力培养一批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逐步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道德体系,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提升“信用舟山”形象。
来源: 舟山网 作者: 编辑: 郑元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