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17起案件,14起都调解成功,这一趟值了!”为方便群众,日前,宁波海事法院自贸区海事法庭直接将庭审现场“搬”进了舟山市岱山县衢山镇田涂村的村委会院子,现场开庭审理了17起海事债权确权纠纷案件。
当天开庭的这17起海事债权确权纠纷案的被告是同一人——王某。他是田涂当地的渔船老大,后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17个原告包括船舶配件供应商、柴油供应商、修理厂等。王某的船舶已被法院拍卖了400多万元,但其债务却远远不止这个数额。这400万元怎么分?如何维护所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些成了法庭审判的焦点。主审法官王凌云发现,不少原告为省事还请了代理人,这样一来,很多细节得不到确认。既然原、被告都在同一个村,何不把法庭“搬”过去,方便原告到庭?
从位于定海的自贸区海事法庭出发到田涂村,坐车、乘船再转车需要近3个小时。王凌云和同事们提前一天赶了过去,第二天一早,村委会院子内悬挂国徽,摆起三张审判桌,原被告席左右排开。简单布置后,一个露天简易法庭就“开张”了。
“法庭都搬到家门口了,我当然要当面和法官说清楚。”原告顾贤海早早就来到法庭等待庭审。他说,以前衢山岛人打海事官司都要出岛,现在方便多了。
从早上9时30分到下午1时30分,为了不让当事人等太久,王凌云和同事们用随身携带的干粮打发了午饭。一个案子接着一个案子地审理、调解。当天,17个案件中,除去3起案件有细节需要确认,其余14起全部调解成功。
近年来,为便利海岛群众及企业的诉讼,促使海事司法服务下沉基层,宁波海事法院在舟山分别设立了长涂镇、嵊泗县、衢山镇、六横镇等四个巡回审判点。宁波海事法院也将建立长效机制,让更多当事人能够在家门口参与诉讼。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邵巧宏 林上军 通讯员 王舜毕 编辑: 滕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