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商务部召开“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情况及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三批31个“最佳实践案例”,涉及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其中浙江自贸试验区4项入选,占1/8多,与湖北自贸试验区一同成为入选案例最多的区。浙江自贸试验区入选案例分别为“海上枫桥”海上综合治理与服务创新试点、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竣工测验合一”改革试点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浙江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坚持走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之路,特别在推进以油气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实践,已梳理形成83项含金量较高的制度创新成果,经第三方评估认为,其中34项为全国首创性成果,其“首创率”41%,远超国内其它第三批自贸试验区。据统计,自国务院批复设立第三批7个自贸试验区后,已经先后向全国复制推广了2批共48项改革试点经验,其中浙江自贸试验区累计10项改革成果入选,以占总数21%的比例位居全国自贸试验区“首位”。
这次入选的“竣工测验合一”改革试点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尤其引人注目。
所谓“竣工测验合一”改革试点,就是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环节普遍存在的验收部门多、申报材料多、办理程序复杂和企业往返跑腿多等问题,按照“标准统一、联合测绘、以测代核、核审分离,多验整合、依法监管”的思路,全面推行“竣工测验合一”改革,搭建统一的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实现“一网受理、数据共享、网上联办”,企业申报材料由110项精简至32项,竣工验收时间由90个工作日缩减到17个工作日,从申报受理、联测联核、联合验收到不动产登记,企业可在19个工作日内拿到不动产登记证,实现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全流程、多层级、多部门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有效提升了办事效率。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则是在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取得全部突破的基础上,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改革,实现了更高层次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企业投资项目提交的申请材料由286项精简至58项,企业投资项目办理时间由200多个工作日压缩至42个工作日,改革最大程度地减少了申请材料,提升了政府服务效率,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林上军 通讯员 黄波 编辑: 滕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