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对朱家尖街道一家非法石料加工厂采取关停措施,并责令限期拆除厂区内违法生产设备和违章建筑、清空场地内现有原料。
今年3月,舟山市检察院普陀山检察室接到辖区群众举报,反映某村一家工厂无生产资质和配套环保设施,长期非法从事石料加工生产,周边群众深受粉尘、噪音污染侵害。检察机关迅速派员走访现场,调查了解情况。
经调查查明:该石料加工厂位于朱家尖街道,仅有建材销售营业执照。自2010年起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取得石料加工经营许可也未建成配套环保设施的情况下,长期非法从事石料加工生产,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同时,该工厂还涉嫌违章搭建生产用房、违反复绿工程设计方案超范围采挖所在宕口石料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2010年8月,该石料加工厂就曾因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被普陀区环保局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一万元,而该厂在缴纳了一万元罚款之后继续开展生产。2018年11月,该工厂又被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要求关停并被供电部门采取停电措施,但该厂又通过从邻近工厂强行接电非法擅自恢复石料加工生产。多年来,当地群众屡次向有关部门信访、举报,但违法生产行为一直未被有效制止。
在及时介入调查、固定有关证据后,舟山市检察院主动与环保、国土、综合执法、市场监管、街道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络,共同商讨执法整治方案。针对该案处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由管委会牵头开展联合整治的情况,今年5月,舟山市检察院及时向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监管职责,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推动问题解决,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
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进行整治落实。管委会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关停处置事宜,组织了现场联合执法行动,责令限期拆除厂区内违法生产设备、违章建筑,限期清空场地内原料。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石料加工、擅自恢复供电、超范围采挖石料等违法行为,国土、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对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朱家尖街道对该厂加强了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7月29日,舟山市检察院收到管委会关于检察建议采纳落实情况的回复。近日,该院派员到现场实地查看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目前,该石料加工厂已被停产关闭,违法生产设备、违章建筑、场地内原料等正按要求分批拆除、清空,多年来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多次引发信访纠纷的“污染源”得以顺利清除。在向辖区群众反馈办理结果时,群众对该起监督事项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帮助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担当作为纷纷点赞。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通讯员 郑雄华 编辑 黄宁璐 编辑: 郑元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