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出台,将现行补偿模式转变为“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新补偿机制,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定海区将通过多种方式完善补偿。其中,在合理界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和任务的基础上,对符合政府规定的建设发展等项目支出,由同级政府纳入财政预算,通过专项补助方式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因政策定价机制原因导致收费部分不足,根据当量法测算后给予补助,力争做到服务与收费相对等,待价格调整到位后逐步减少或取消专项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规定的支付标准付费购买,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正常开展的条件下,积极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完善家庭病床、出诊、家庭巡诊等社区卫生服务类医疗服务价格。
值得一提的是,新补偿机制的一个重要转变是变“补”为“买”。政府主要购买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责任医生(家庭医生)有效签约服务。其中,政府购买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即对政府下达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对口支援任务等指令性工作,按照政府定项定额购买的办法给予补助。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即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统筹整合原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为改革后购买服务可用资金,采取政府付费购买的方式给予补偿。政府购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即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任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任务,由区财政局与区卫生健康局实行标化工作当量法购买。财政、医保(个人)购买家庭医生有效签约服务,即家庭医生在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之外,按照签约服务健康管理要求,开展签订协议、健康咨询和对签约居民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干预、评估、管理,以及协调转诊、康复指导和随访等服务所需成本,由签约服务费予以补偿。
此外,政府实行其他专项补助。对因地理偏远、悬水小岛、服务人口稀少等客观因素造成的收入不足以弥补正常运行所需合理支出的站点,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妇儿保、疾控、中医等专业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社保补助不足部分,基层医疗保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年度政策性增资或增发奖金不足部分及其他需要支持补助的事项,通过调节基金方式予以补助,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和人员合理待遇。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通讯员 王思圆 编辑: 郑元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