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舟山新区网12月12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刘宇翔 洪飞)多个“空壳”公司,未真正从事生产经营,却频繁开具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到两年时间,涉及金额10亿余元。近日,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成功破获特大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2017年,贵州警方在侦办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发现舟山两家公司涉及其中。今年10月份,舟山普陀警方正式接手案件侦办工作。
民警在侦查中发现舟山某石化、某能源两公司均为“空壳公司”,于2016年在舟山港综保区内注册成立,两家公司法人不同,但实际控制人均为江某。
民警从相关受票企业入手,不断拓宽思路,逐一击破。经过大量调查取证,使各地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慢慢浮出水面。
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江某通过伪造交易合同、交易流水,伙同贝某、王某及路某,以“资金空转”“票货分离”的形式,在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间,多次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向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金额高达10亿余元。
2019年10月24日,舟山普陀警方在舟山、山东两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捣毁了这一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现场收缴各类公司印章68枚、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脑3台、打印机1台。
审讯中,犯罪嫌疑人江某交代,其伙同贝某、王某及路某设立虚假煤炭供应平台,收购无相关发票煤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好处费。
由于卖发票比做生意轻松许多,既省力,来钱又快,无底线的欲望蒙蔽了犯罪嫌疑人的双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逐渐成了江某、贝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的“主业”,最终陷入泥潭。
目前,该四人均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一些不法分子将有真实货物交易但是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通过移花接木的手段,与其他未发生实际业务的公司关联上,通过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非法向其他企业提供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继而受票企业向国家申请抵扣,骗取国家税款,这种以身试法的行为最终酿成大错,必将接受法律的严惩。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通讯员刘宇翔 洪飞 编辑: 夏艺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