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广场舞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末、新世纪初,2007年,舟山市群艺馆举办了全市首届广场舞大赛,广场舞热情被点燃。发展至今,已遍布全市35个乡镇(街道),据不完全统计,舟山市现有1100多支广场舞团队、3万多舞者。在广场、公园、单位门口都有广场舞的身影,成为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随之而来的噪声扰民、违规占道、相互斗气,也成为一种“诟病”。
如何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文明、有序地开展,不再让其“野蛮生长”?
让草根艺术舞出文明
2014年舟山市两会期间,舟山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对广场舞的噪音扰民整改的议案》。舟山相关部门从各自工作职能出发,对这一议案给出了答复:采取错时管理机制;继续开展“绿色护考”行动;进一步加大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及其周边的治安巡逻力度;依法制定广场舞等产生大音量噪声的文体活动的相关规定和音量控制制度等。
这样的答复内容大多是从产生了噪声等不文明行为后怎么办入手,能起到一定效果,但只有“堵”没有“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不提升舞者的文明素养,让舞者有一种内生力量去约束自己的行为,那么,今天解决了噪声问题,明天还会出现其他不文明行为。
面对群众的投诉、人大代表的议案,舟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组织工作人员下小岛、下渔村,与广场舞爱好者交谈,召开座谈会,了解舞者的教育程度、心理诉求,以及对政府部门的要求。他们认为,广场舞的存在和困扰有着诸多历史性的根源和时代性的机缘。
跳广场舞的女士,大部分是中老年人。她们年轻时穿着灰、蓝、黑色为主的服装,自我表现的愿望没有得到充分展现。如今,改革开放,生活富足,环境宽松,她们需要尽情地绽放自己。而在这个过程中,她们希望文体部门经常组织培训,教会她们新的舞姿;希望规划部门能留出一些空地,给她们一个活动空间;希望政府相关部门搭建平台,给她们一个展示风采的机会。
面对广场舞团队的这些需求,2015年4月,舟山市文化馆和市体育中心联合成立了市广场舞指导中心,县区设立分中心,其宗旨是:“以服务促规范,以指导促提升。”
舞者开心群众满意
普陀“六横海边花广场舞队”领队刘丽娜自从在指导中心登记后,半年内三次来舟山体育馆参加培训。
跳了10年广场舞的刘丽娜,领舞六横台门渔江码头公园一支50多人的广场舞队。在参加培训时,她在《舟山市广场舞活动文明公约》上签了字,承诺带领团队文明有序地开展活动。
普陀区“东港灵舞彩虹队”的领队林亚萍,在参加完培训后,拿到了一张“优秀队员”的奖状,“这对我来说是一种荣誉。”林亚萍说,要带好自己的团队,时刻遵守《文明公约》。
“灵舞彩虹队”已成立10年,现有80多人,以往发生过队员和居民对骂的事件。队员只考虑自己要锻炼,没有顾及这是在公共场合——你锻炼的自由侵犯了别人需要安静的自由。现在,队员们调低了音量,缩短了锻炼的时间,不再任性而为。
广场舞指导中心实施管理的一大亮点,就是将团队遵守《文明公约》等约束条件作为提供服务指导的前置条件,再通过服务指导提升舞者的文明素养.
服务指导项目有:每年组织各类培训、比赛,提供展示平台。采用街道(乡镇)、县区、市梯级配送服务。比赛从街道(乡镇)级、入县区级、入市级,胜出的优秀团队可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
比拼获胜的团队可参加省级培训和市级广场舞展示。市级培训对象是团队负责人,再由团队负责人培训团队成员。县区和街道(乡镇)每年至少为各级优秀团队提供一次展示机会。
约束规范的内容有:签署《舟山市广场舞活动文明公约》,如团队不遵守《文明公约》将取消团队服务资格,一年后才能重新申请;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要求加入的团队有名号,人数需16人以上,有领队和固定活动场地,便于监督管理;建立星级评定机制,每年评选三星、四星、五星团队。指导中心成立半年来,接纳了208支广场舞团队,全部兑现文明承诺。
定海“七彩舞协会”会长李敏红说:“有了广场舞指导中心,有了归属感,本来团队都是自己组织、自己活动,有困难也不知道跟谁诉说。现在不一样了,感觉像是找到了家。”
春去秋来,广场舞指导中心管理下的208支团队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舞者从比分贝、比人数、争场地,变成了比舞技、比谁做的公益活动多。半年多来“零投诉”,居民们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