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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舟山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7年6月15日起施行。
这就意味着,以《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托,实行海钓准入制有了具体的操作办法。海钓爱好者等相关人员在组织和参加海钓活动时,应遵守《办法》规定的事项。
记者根据这份文件以及相关渔业专家的介绍,拎出重点,供大家学习了解,今后玩海钓可要注意遵守。
保护区内海钓实行许可制和限额制
这个《办法》的实施范围,是“嵊泗马鞍列岛、普陀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
任何组织未取得海钓经营许可证的,不得在保护区开展海钓经营活动;任何个人未取得海钓证的,不得在保护区从事海钓行为。
不过即便有了许可证,保护区内也不能无节制地滥钓。《办法》规定,海钓实行总量控制和个人渔获限额管理。记者了解到,目前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量额标准。同时,《办法》鼓励海钓个人及其自备海钓船舶纳入有关组织统一管理。
在两大保护区海钓,将受到所在地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保护区管理机构等单位的监管,他们将负责履行海钓的许可、监督、检查,海钓基地码头的监管、海钓证查验及渔获物检查,保护区钓场管理等职责。
个人申请海钓证要签承诺书
如何申请海钓经营许可证和海钓证?《办法》对此明确了具体的流程手续。
根据《办法》,海钓经营许可证和海钓证的申请应当向保护区所在地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其中,海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海钓证分为长期证和临时证两类,长期证有效期为五年,临时证有效期有一天、三天、五天三种类型。
两张证的申请,也有了一定的门槛。《办法》要求,申请海钓经营许可证的主体至少应当具备五个条件: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船舶;具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具有专用泊位,配备消防、救生等安全设施。
申请海钓证至少应当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服从海钓的安全管理。
另外,个人申请海钓证时候,还必须签下一份服从海钓安全管理的承诺书。
保护区海钓不再免费
除了许可证,在保护区海钓也不再是免费的。《办法》规定,保护区内的海钓经营组织和海钓个人应当依法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专门用于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这笔费用由保护区所在地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经有权机关批准后实施。
海钓经营许可证和海钓证实行年审制度。审查海钓日志和渔获物申报、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缴纳等多项内容。
除了以上这些,《办法》还对海钓船舶的出航以及渔获物建立了报备检查制度,并对违反《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制定了警告、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等惩罚措施。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人士表示,《办法》的实施,将规范海钓经营组织的经营活动和个人的海钓行为,促进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对保障海钓活动健康、有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原标题:海钓管理暂行办法下月15日实施海钓得有证而且不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