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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舟山新区网6月6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张飘飘 王艳)“嵊泗县供销合作联社菜园镇海滨中路董家弄1号(店名茗香茶坊)100平方米商业用房租赁期限十年,月租金2000元……”近日,嵊泗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在排查授权监督单位所属资产管理存在的廉政风险时,发现这一房屋租赁存在长期同一人续租,租金偏低的现象。
针对招租过程中各单位程序、标准不统一,工作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打折扣”的实际,第五纪检组立即下达整改建议书,积极推动第三方机构介入。建议通过嵊泗县招投标网站公开房屋具体面积及用途、租赁期限、租金起始价及交易保证金,并明确县招投标中心对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租的具体时间。截止目前,共有5处店面采用线上公开、暗价竞标的方式进行了“阳光招租”。其中董家弄1号商业用房的月租金由原来的2000元到最后以7020元(年递增5%)成交,资产使用收益大幅提升。
“这种市场化运作方式有效避免了‘低价长租’‘人情出租’等现象,也提高了社会关注度与参与度,充分挖掘了集体资产的潜在价值。”嵊泗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第五纪检组还全面推行资产变动报备制。凡涉及授权监督单位及二级单位资产转让、出售、出租、抵押等行为,各单位必须履行审核、审批手续,规范处置程序,并上报纪检组,实现资产变动动态监管。除此之外,还将资产处置管理、收益管理、权证管理、变动信息管理等作为指标,纳入系统对各单位开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