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一大摞“海钓证”“采捕证”,通过快递寄往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另一摞差不多同量的证件则由工作人员送到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
“自《舟山市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出台实施后,大家都在忙后续的工作,包括两个全国独有的海钓和贝藻类捕捞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和出台。
《暂行办法》于6月15日起正式实施。目前,两证可以申请办理了。”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海洋保护条例实施相关工作的章飞军介绍说。
误区解惑关键词:“海洋特别保护区”
从今年3月1日起,《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地方法规;是全国第一个创设海钓许可制的法规;也是第一个在全国实行贝藻类捕捞许可的制度。
《管理条例》出台并实施后,有不少渔民和钓友都纷纷“吐槽”,家门口拉根线,拿个杆子钓个鱼这都是渔区“老传统”了,如今为何要办证才能钓?
“这是大家对条例实施范围理解有误。”章飞军解释,这个条例目前主要适用舟山市的两个国家级海洋保护区,即普陀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和嵊泗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两个保护区总面积751.9平方公里。
除了这两个特别保护区,其余海域是不需要“持证海钓”的。不过章飞军也表示,条例出台的最终目的是要保护好舟山“家门口”的这片海。因此,以后会逐渐扩大保护范围。
大力保护舟山海洋生态资源的“银行”
随着“海钓证”“采捕证”申请工作开始,早已跃跃欲试的一些钓手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据渔业部门相关人士透露,在两个保护区内海钓的大多就是一些专业或半专业钓手,普通渔民或游客不多。
这些资深钓手认为,他们是钓大鱼的,不存在破坏资源的说法。但渔业部门并不认同。因为有些所谓的大鱼正好是即将产卵的亲鱼,那也不能钓。一条亲鱼能繁衍很多后代。
此外,海钓者弃在岛礁上的垃圾,以及海钓所用的是拟饵、铅坠等,都是破坏生态环境和污染海洋的“凶手”。
如今,即使持有两个保护区的“海钓证”,也不能随意捕保护区里的鱼。出于对资源的保护,不仅限定可捕鱼种,而且还限定了禁钓时间。
“我们要将这两个保护区视作舟山海洋生态资源的‘银行’来看待,这里的海洋生物资源是被精心保护着的。”章飞军说。
海洋生态保护还需要各地齐心
一部部的法规、条例、办法相继出台并实施,这些都是为了修复振兴舟山渔场。但现实危机依然严峻。
海岛旅游业的迅速发展,给海洋生态资源带来极大压力。章飞军说,他在工作中曾亲眼看着东极庙子湖的一块岛礁,从长满“毛娘”等贝藻类的礁石,短时间内变成一块光秃秃的石块。“贝类、藻类、鱼类有着息息相关的生物链,任何一方惨遭破坏,都会损伤其他生物的正常成长、繁衍。”
早在多年前,嵊泗就出台过保护贝藻资源的条例,在当地百姓的共同努力下,还是有点成果的。章飞军说,现在舟山市出台海洋特别保护区的贝藻类捕捞暂行管理办法后,嵊泗当地原有的管理办法仍同步实施。各地以后也可结合自身条件情况制定相关保护措施,这也是对《管理条例》的补充与完善。
为此,不少从事海洋生态资源工作的研究人员认为,除了推行“海钓证”和“采捕证”外,需要民众和有关部门自觉保护海洋,如此才能更快更有效地让舟山海域的各类资源丰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