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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9月25日从舟山市纪委获悉,日前,市纪委专门发出通知,部署舟山市国庆中秋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国庆前夕,市纪委就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廉洁过节。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舟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主任科员虞浩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卡问题。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虞浩在担任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主任期间,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礼卡,并将其中5000元礼卡占为己有。2017年9月,虞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定海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干部陈水定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期间,陈水定利用职务之便,两次违规接受辖区企业主宴请,并向其中一家企业收受现金1500元、消费卡1000元及大黄鱼礼盒4份。 2017年8月,陈水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规划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金军杰违规接受礼金问题。2013年2月至2016年8月,金军杰利用其执法工作人员的职务影响,以帮助徐某某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需请客送礼为由,收受徐某某人民币10500元。2017年1月,金军杰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并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岱山县岱西镇摇星浦社区村民委员会主任刘海波借考察之名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2月25日、3月2日,刘海波分两批组织部分村“两委”班子和村党小组长13人,以考察水产养殖为名,途经宁波前往厦门旅游,报销住宿、餐饮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4162元。2017年4月,刘海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相关费用。
嵊泗县五龙乡会城村党支部书记刘存章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6月,刘存章组织该村22名党员到定海区新建社区考察,其间擅自改变行程,到普陀区桃花镇和岱山县东沙镇等景区游玩,违规报销景点门票和交通费共计人民币4660元。2017年9月,刘存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相关费用。
通报指出,对上述问题的严肃处理,体现了各级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继续抓住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以“啄木鸟”精神从严监督执纪问责,让违纪之事无处遁形,让违纪之人付出代价;严格“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要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原标题:市纪委部署国庆中秋期间正风肃纪工作通报5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