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舟山新区 > 海洋经济新闻 > 民生新闻

旅游案件“就地解决” 舟山设立首个旅游巡回法庭

http://zsxq.zjol.com.cn/ 来源:舟山晚报  2017年11月27日 15:53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外出旅游,时间紧迫,人生地疏,一旦遇消费纠纷,被“坑”游客到最后往往只能忍气吞声。现在,来舟山的游客可以快捷简便地依靠法院讨回公道,因为普陀有了全市首个旅游巡回法庭。

  今年5月,普陀区挂牌成立了专门受理游客旅游服务纠纷的旅游巡回法庭。近日,该法庭调解了首起旅游纠纷案件。

  今年7月,一名游客随普陀某旅行社出游时,在景区游玩时摔倒,导致左腿受伤。于是,该游客将此事投诉到了普陀旅游质监部门。然而因双方就赔偿款问题分歧较大,旅游质监部门最终调解未果,经双方同意在11月将案件移送至普陀旅游巡回法庭进行调解。

  普陀旅游巡回法庭法官接案后,立即开展了多次调解。经过调解,双方在明晰责任后接纳了法官的意见。

  据普陀去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夏焱介绍,这是目前普陀旅游巡回法庭调解的首起旅游纠纷案件。

  过去,游客一旦发生旅游相关纠纷,需要旅游质监部门进行处理。近年来,随着普陀旅游人数的增多,游客跟宾馆、酒店、旅行社等各种旅游企业之间的摩擦和矛盾也相应增多。矛盾纠纷涉及的人员越来越多,一些复杂的案件需要多方多次调解,耗时耗力。

  然而,对游客而言,在旅游时发生了纠纷,他们的需求不仅是公平公正,也需要便利快捷。因此,设立符合旅游业实际发展情况的旅游巡回法庭,对于快速处理纠纷,保护游客相关权益,多有益处。

  “旅游巡回法庭的设立,让我们在探索快速解决旅游纠纷上,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模式。”夏焱告诉记者,普陀旅游巡回法庭位于普陀区矛盾调解中心内,现场有普陀司法局、普陀法院、普陀旅游质监部门三方工作人员共同协调处理。该法庭的设立,也为普陀区创新“旅游+司法”提供了新的思路。

  今年,舟山市启动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普陀区率先挂牌成立了全市首个专门受理游客旅游服务纠纷的旅游巡回法庭。

  据了解,该法庭专门受理游客因侵权、债务等问题以及在吃、住、行、游、购、娱过程中发生的涉及游客人身、财产关系、服务质量、旅游合同履行纠纷案件。

  下一步,普陀旅游巡回法庭将结合旅游业特点,实行就地审理、调解优先、简化庭审、当场制作文书、当场执行的速裁机制,实现案件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快执的“五快”模式,确保案件审理进入“快车道”,为当地旅游业健康稳定发展、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原标题:舟山设立首个旅游巡回法庭游客被“坑”不用忍气吞声

编辑: 滕蓉
打 印】【顶 部】【关 闭
转发: 转播到腾讯微博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版权声明
  凡注有舟山新区网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舟山新区网消息”的稿件,均为舟山新区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舟山新区网”,并保留“浙江在线·舟山新区网消息:”电头。
联系电话:0571-85311044 。
业务支持:浙报集团舟山群岛新区分社 责任编辑:郑剑桥 本网驻舟山记者:夏艺瑄 
官方微博:http://weibo.zjol.com.cn/u/zjolzsxq 新闻热线:0580-2186976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 邮编:31003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B2-2008024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057号短消息代码证:浙号[2006]00072-B011

网站简介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