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舟山新区网12月1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蒋琳)近日,定海区法院首次借助手机微信视频,成功调解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
杨某和于某从2013年9月起合伙在东北做白瓜子生意。双方约定,收益与亏损均对半承担。后因资金不足,双方商议由杨某出面借款,所借资金用于共同经营,于某用房产证和土地证作为借款抵押。因两人对市场价格判断失误等原因,经营亏损,双方于2014年12月终止合作经营。经结算,每人亏损81万元。由于先前用于经营的资金大部分系杨某出面借款,于某便向杨某出具欠条,写明尚欠81万元,并承诺还款。杨某多次催讨均未果,便向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联系到被告于某,告知其杨某所诉情况,于某认可案件事实,表示目前身处偏远地区,不便前来应诉,但同意调解。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约定采用微信视频的方式调解案件。
11月21日下午3时,在定海区法院办公室,承办法官和原告杨某到场,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建立了微信群,三方分别通过电脑和手机开启多人视频模式,依次进行身份核实、事实认定、证据审核等调解环节。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将调解笔录的电子版同步发送给被告于某。11月24日,法官收到于某寄回的调解笔录,根据调解笔录制作民事调解书并当面送达杨某、邮寄送达于某,至此,案件圆满解决。据悉,这是定海区法院引入“互联网+”理念,首次运用微信调解模式来办理案件,并且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