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教育局前天发布了《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记者了解到,《办法》保持了新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总体稳定和连续性,最大变化是今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凭父母积分高低,在新城就读不同类型的学校。
据了解,新城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仍按顺序先后安排学区学校入学。其中,在招生当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上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房产且一直持有的入学对象,可保证在学区学校入学。其余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视学区学校学额情况安排;无法在学区学校入学的,纳入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对象,按先后顺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就读学校。
《办法》规定,2018年起,符合新城管委会居住证量化管理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就读新城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必须按相关规定申请参加新城管委会居住证量化管理。市教育局依据新城管委会居住证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情况,按积分高低顺序,先在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学校起始年级视各校学额情况安排积分高者入学;再由政府向明珠学校购买学位,安排积分相对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费入读。
据了解,外来务工人员的积分获取有一套严谨的审核认定程序,包括居住年限、技术职称与职业技能、房产情况、参保情况等,而积分的高低,直接决定着随迁子女的就读学校。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及时向居住地所在街道提出申请。
此外,根据相关班额限制规定,今后新城小学和初中的班额分别控制在45名和50名以内,并逐步创造条件把小学和初中的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0名和45名以内,新建学校优先控制班额。
该负责人介绍,随着新城建成区的不断扩大,入学人数持续增加,需要不断建设新的学校才能满足新城义务教育入学需求。新校的加入,意味着要对相关区域的学区进行调整。各学校的招生学区范围,会在市教育局每年4月发布的《新城义务教育招生预报名登记通告》中公布。
原标题:《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发布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实行“积分制” 明年1月1日起实施,每年4月发布预报名登记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