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定海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去年以来,按照区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要求,定海区委开展了镇(街道)、部门巡察工作。
公章不能乱盖
2017年11月6日,定海区委第三轮巡察启动,第二巡察组进驻区卫计局开始了常规巡察。随着谈话的深入和铺开,有关该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姚某的问题线索逐渐清晰起来。2018年2月6日,定海区监委决定对姚某违纪问题予以立案调查。
原来,2007年,定海区某镇村民蒋某某夫妇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区卫计局征收社会抚养费2万余元,但蒋某某一直未缴纳,最终被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蒋某某为消除影响,自书了“其因计划外生育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现案件已完结”的证明并委托其姐夫至区卫计局盖章,欲递交区法院消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明知该证明应该由区卫计局计生管理科负责开具的情况下,姚某违反工作纪律擅自在该证明上加盖了公章,未通知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也未向相关领导请示汇报,更未按规定程序审核证明上的内容。
后蒋某某将加盖了公章的证明交于区法院,经法院核实,该份证明内容失实,系无效证明,予以销毁。
此外,经查还发现,姚某在担任区卫计局行政审批科科长期间,在负责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时存在未按规定规范执行审批程序,存在超期限审批、未书面一次性告知等行为。2018年3月28日,定海区监委决定给予姚某警告处分。
招投标制度别忽视
2017年7月,定海区委第二轮巡察启动,区旅游局是其中一个被巡察单位。巡察组进驻后,发现其下属某国企一笔赔偿费数额较大。
原来,2014年初,区旅游局研究决定在东海大峡谷景区内建设新烧烤亭,预算90万元。根据该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该工程须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
然而,当年3月,该国企总经理顾某某未经招投标程序违规将新烧烤亭项目的主体工程交由无建设资质的个体户黄某某进行建设,并未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问题实施有效监管。
同年7月22日,建设工地发生一建筑工人高处坠落致残的安全事故。
顾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国企负责人,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建设并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已构成违纪。2018年3月28日,区纪委决定给予顾某某严重警告处分。
整改不到位要问责
2017年9月中旬,定海区双桥街道在对下属某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回头看”过程中,发现该社区仍存在公务接待支出不规范问题。
经查,该社区的5万余元公务接待费大部分系社区干部以加班误餐、联络感情为由,用于违规公款吃喝。
该社区党委书记沈某作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后反馈的公务接待问题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对社区内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管不力,工作中存在失职。2017年12月23日,双桥街道党工委决定对沈某追究党纪责任,并责令其退回本人违规支出的公务接待费1万余元。
“要用好巡察这把‘利剑’,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毫不动摇惩治腐败,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管党治党新气象,增强获得感、受益感,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该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定海已分三轮完成3个街道、5个区属部门、3个区属国企单位的巡察,共党纪政务立案10件,诫勉谈话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