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舟山市所有公共机构每年的能源消费总量不能超过23395吨标煤、用水总量不能超过261万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给舟山市划定了指标“红线”。这是记者从5月10日下午召开的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全市公共机构去年用水302万余吨
据统计,去年全市共有1528家公共机构纳入节能统计范围,其中,市级公共机构实际统计数为359家,统计覆盖率超96%。全市公共机构建筑物面积为410.8万平方米,用能人数24.2万人,公共机构统计数比上一年增加3家,用能人数增加1.3万余人。
舟山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以水、电为主。去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为2.22万吨标煤,用水总量为302.7万吨,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耗分别下降8.53%、2.2%、4.79%,圆满实现节能工作责任目标。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全省公共机构实行能源总量和强度“双量控制”。省里给舟山市划定了红线:全市公共机构每年能源消费总量不超23395吨标煤、用水总量不超261万吨,能源消费总量尚在红线范围内,但全市节水形势依然严峻。
公共机构基本完成照明节能改造
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负责人介绍,近几年,舟山市每年都有四五家机关单位地下水管破裂,导致用水大量流失,“这从一定程度上提醒我们,各单位要加强日常用水管理和巡视力度,及时发现管路破损,最大限度杜绝跑冒滴漏等情况的出现。 ”
事实上,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是其厉行节约、践行宗旨意识的内在要求。合理压缩公共机构支出,降低其运行成本,有利于将更多的公共资源用于保障民生、发展经济、治理环境等环节,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社会。
去年,全市公共机构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和推广LED照明产品应用为抓手,扎实开展节能管理工作。定海区90%以上的区级单位完成了LED灯具改造,普陀区行政中心和岱山县行政中心全部完成LED改造,嵊泗县所属机关基本完成LED照明改造。
能耗异常的单位将被专项监察
目前,市委党校、舟山海洋文化艺术中心、定海区行政中心、普陀区行政中心、岱山县公安局和嵊泗县人民医院等6家公共机构被确定为舟山市2017—2018年度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对象,今年将迎接国家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评审。
另外,舟山市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市本级公共机构能耗监测平台已于去年上半年建成完工,该平台系统现已覆盖市本级所有一级单位和部分二级单位,每季度都会对市属各单位及各县(区)的能源资源消费量和用水量进行排名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对能耗异常的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牵头进行专项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