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舟山新区网10月22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夏晶晶 编辑 滕蓉)一人偷盗公司财产还不满足,居然还将偷盗方法分享他人,结果自然是东窗事发。近日,嵊泗县检察院对一起利用网络实施盗窃的案件提起公诉。
阿诚(化名)是一名快递员,工作时总带着公司发的专属手机,手机里有专门的app,是用于货物送达后扫描签收的。当他偶然知道,每签收一个快递,公司总部便会向这个app里打进少量的钱时,他动起了提现的“坏脑筋”。
经过一番研究,阿诚发现通过修改登入密码、绑定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便可以将总公司打进的钱转入自己的支付宝。在提取几次资金之后,阿诚发现老板并没有及时察觉账户上的钱变少,胆子便大了起来,后又多次提现用于平时开销。
某日,一个同事找阿诚借钱,阿诚告诉了他这个不劳而获的取钱方法。谁知,一传十、十传百,好多快递员都知道了这个方法。
“老板不知道的,不拿白不拿”,就是这样的心理,导致包括阿诚在内至少有5名快递员实施了提现操作。直至近日,老板结算工资,发现app里的账款早已提取殆尽,才东窗事发。
嵊泗县检察院审查认为,5名快递员在明知app中的钱款不属于自己的情况下,数次提取至自己账户,数额已达盗窃罪的构罪标准,对阿诚及另外1名快递员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因认罪态度良好,且具有自首、积极退还赃款等情节,对其余3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提醒市民,做事要有自己的判断能力,遵纪守法、勤劳肯干才是“取财之道”。另外,在享受无现金交易带来便捷的同时,应警惕各种利用网络实施的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