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舟山新区网11月4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张瑾 於敏娜) “根据《岱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我办在保障期内动态审核你家庭的住房情况时,你家庭已购买房屋一套,建筑面积为104.03㎡,已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取消保障资格……”近日,岱山县住建局对在保的住房保障对象开展了住房情况核查程序,发现有几户在保家庭已购置住房、车辆,并按程序告知、取消了其保障资格。
近年来岱山县不断加强公共租赁房分配管理,促进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和受理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据了解,截至目前,岱山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共计1315套,主要保障该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其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审核实行社区、镇政府、民政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三级联动”的登记审核机制。由所属社区对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所属镇政府对住房和收入情况进行初审,并经所在镇政府和社区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不动产中心和民政部门进行复审,经联合审查,符合条件的在网站、社区等实行“第二次公示”。岱山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只有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家庭,才予以保障。
在公租房分配前,岱山县住建局会将相关的选房规则和分配房源在该局办网上进行公开公示,并提前通知每位配租者。“把所有分配对象集中起来,公开摇号。”该名负责人介绍,分配现场还邀请人大、政协、纪委、社区、申请家庭等代表参与,公证部门对摇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公证,摇号结果在县住建局网站住房保障专栏上公布,“阳光分配”。
笔者了解到,自实行住房保障制度以来,已有2658户家庭获得了住房保障,其中341户是以发放租金补贴方式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但是目前存在入住公租房容易,让其退出难的现象。
为了打破入住“终身制”,让更多有需要的家庭能得到保障,岱山县实行公租房动态管理,每季度复核已享受公租房家庭的住房情况和人口变动情况;二年一次对在保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年审制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该家庭的住房情况,民政部门核查该家庭的收入和资产情况,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
“让收入超过入住公租房的标准或者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住户取消租金补贴或腾退公租房,重新配租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该名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今年岱山县已取消52户公租房保障家庭保障资格。“把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