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舟山新区网11月16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周普纪)“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视作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2.实质性内容错误或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金额超过10万元的……”近日,普陀区民政部门针对避灾中心竹席库存短缺情况,成立评标小组,明确采购内容,做好市场价格调研,从实际出发制定《竹席采购评标办法》。
制度执行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普陀区纪委的督促下,普陀区民政局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和内部采购管理等制度,把好救灾物资采购的公开招标关;向区域内几家上规模公司以及之前物资采购的中标单位发出邀约,根据采购报价确定竞标单位;并由评标小组严格按照评标办法有关规定操作,做到阳光化运行。
制定一个制度就要落实一个制度。普陀区民政项目涉及资金多,特别是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人情保”“关系保”等廉政风险大。为防范最低生活保障中可能出现的“人情保”“关系保”,普陀区民政局实施“两个备案”制度,即对低保对象中与民政系统,镇(街道、管委会)干部职工、社区(村)两委会成员之间,存在近亲属关系或者其银行卡(存折)由上述人员代为保管的两种情形进行备案登记。同时,规定“两个备案”作为今后新进低保对象的审批前置条件,在申请时如实声明,确保“应备必备”。
普陀区一村干部有一名近亲属为低保单独施保对象,每个月领720元的低保金,实施“两个备案”制度后,该村干部主动申报,并表示:“这是对我们干部的制度约束,不仅能消除自己的顾虑,还能让老百姓对政府更加信任。”
将制度执行到位,普陀区有效防范了“人情保”“关系保”。今年以来,普陀区民政局充分利用核对平台进行数据筛查,区级层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社会组织承接核查,共核查退出低保对象330户455人;完成该区民政系统,镇(街道、管委会)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会2555人自查,确定与低保对象有近亲属关系的备案52人,代为保管银行卡(存折)的备案20人。
“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制度制定及执行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该率先杜绝。今年10月以来,普陀全面开展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专项自查、督查工作,对正在实施的各项制度、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盘点、审查、监督和评价,着力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不断拓展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