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发生时,该不该送孩子到校上学,家长常吃不准——去了怕学校停课白跑一趟,不去又怕学校照常上课,拉下学业。记者11月18日从舟山市教育局了解到,该局和市气象局制定了教育系统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工作机制,今后,舟山市各县(区)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和霾等红色预警信号(以下统称“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将作为本级行政区域内停课信号。
舟山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当学校所在的县(区)气象台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时,预警信号覆盖区域的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将实行停课制度。这项举措将进一步提升教育、气象部门应对极端天气的联动水平,有效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家长和学生如何根据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预判是否要停课?主要看晚上10时和上午6时两个时间节点。根据规定,当日晚上10时前当地县(区)气象台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且在晚上10时维持的,各中小学校(含幼托园所、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和家长应做好次日停课的准备工作;次日上午6时(含6时)未解除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或当日晚上10时至次日上午6时(含6时)新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学校次日全天停课,并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做好相应安排;上午6时以后至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并对延误到校(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为学生上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要落实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学校可继续上课,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根据要求,舟山市各县(区)气象部门应尽可能在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30分钟前,通报当地教育部门,提醒教育部门做好停课准备。舟山市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确保应对极端天气预警工作高效运行。各县(区)气象部门应通过电视、网站、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各县(区)教育部门通过校讯通等相应平台发布停课和复课通知。
需要注意的是,这项政策只适用于停课,但不适用于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后的统一考试安排。此外,当当地县(区)气象台发布部分区域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时,在该区域的学校要按照本机制安排执行,其他区域可维持正常学习、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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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发布标准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标准:受热带气旋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防台安全造成严重影响:12小时内,内陆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阵风达12级以上,沿海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阵风达14级以上;6小时内,降雨量达200毫米以上;3小时内,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已达100毫米以上,可能或已造成严重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标准: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标准: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霾红色预警信号标准:预计能见度持续24小时以上小于1000米,且24小时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大于425微克/立方米,可能或已造成严重影响。
原标题:为学生生命安全保驾护航气象灾害红色预警将成学校停课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