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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18年修改)

http://zsxq.zjol.com.cn/   时间: 2019年01月17日 36:08   进入论坛  字体设置:

一、修改背景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总规》)自2014年1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并依法实施以来,引导了新区的城市发展方向,促进了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近年来,随着新区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特别是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空港分区等一系列国家级战略和平台,以及绿色石化基地、波音737完工中心等国家级重大项目落户舟山,使得《总规》的实施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迫切需要对现行《总规》做出相应的修改。

二、修改原则

本次修改遵守“高目标、守底线、控总量、保重点、增配套、优环境、提品质”七大原则。其中“高目标”是总规修改的基本导向,体现规划的高站位性;“守底线、控总量、保重点”是总规修改的基本策略,体现规划的高适应性;“增配套、优环境、提品质”是总规修改的基本措施,体现规划的高成效性。

三、修改主要内容

现行《总规》规划期限为2012-2030年,规划期末新区常住人口180万人,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为120万,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31.3平方公里。城市性质为海洋经济先导区,国际性的港口与海岛旅游城市。本次修改工作未对规划期限、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城市性质等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

本次修改主要内容包括:坚守三条控制底线,维护海岛生态格局;控制城市规模总量,推动空间集约布局;确保区域重点项目,顺应新区高质发展;增补公共服务配套,提高城市保障水平;优化自然人文环境,营造城市特色风貌。

(一)坚守三条控制底线,维护海岛生态格局:严守《舟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修改》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严控《舟山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

(二)控制城市规模总量,推动空间集约布局:控制城市规模不变,即保持中心城区2020年85万的城市人口规模、95.63平方公里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2030年120万人的城市人口规模、131.3平方公里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不变,对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采用区域统筹、占补平衡。优化用地空间布局,推动外延扩张向内涵集约发展。

(三)确保区域重点项目,顺应新区高质发展:优先保障近期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的顺利落地,优先保障支持地区经济发展的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落地,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顺利落地。

(四)增补公共服务配套,提高城市保障水平:海上花园城要求高标准、高品质的公共配套服务体系,在城市建设的同时,同步提高城市生活服务、旅游服务、产业服务水平,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五)优化自然人文环境,营造城市特色风貌:充分发挥海岛区位优势和资源特色,利用海岛优秀蓝绿生态基地,延续历史文化名城文脉。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保护绿线、蓝线、紫线,尤其是重点绿线、重点蓝线、重点紫线涉及的一类强制性内容在修改过程中不得修改。

四:修改主要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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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编辑: 夏艺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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