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舟山市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在舟山市检察院召开。宁波海事法院以及舟山7家涉海行政执法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并签署《关于建立海上安全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等文件,推动形成海上安全执法司法的合力,推进完善多元化海域治理格局的构建。
据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宁波海事法院、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舟山市公安局、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舟山海关缉私分局、舟山海事局、舟山海警局组成。会上明确了组织架构议事规则,建立完善了重大案件会商、业务共研共建、联合专项行动、信息反馈通报等配套工作机制。
行刑联手统一标准,促使涉海刑事打击力度不断加强。舟山市检察院代检察长糜方强介绍,以内河船舶违法航行案处理为契机,综合考虑是否造成船舶碰撞、遇险,设施、设备受损,人员落水、受伤等因素,梳理出可以危险作业罪定罪处理的情形,进一步明确类案司法政策适用标准。在整治危害舟山海域海上运输和作业安全作业中,形成运用刑事手段打击的高压态势。
行刑衔接,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8家单位还将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联合高压打击涉海刑事犯罪、合力推动执法司法工作常态化,同时利用自动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数字赋能手段,将现场执法检查与非现场执法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船舶危险驾驶、作业等涉海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
来源: 作者: 记者 何伊伲 通讯员 夏梦 编辑: 郑元丹 |